12月14日中国足协公布限薪新政,多项规定严控球员薪酬
12月14日,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中国足协发布了新的薪酬政策。该政策明确指出,中超一线队的国内球员年薪上限设定为税前500万元,而平均年薪则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对于外援而言,年薪的上限则是税前300万欧元。此外,中超俱乐部的年度总支出不得超出6亿人民币,这一金额涵盖了青训和女足的支出。
中国足球协会明文规定,球员与俱乐部所签订的合同须为税前薪资,且其收入中不包含赛事奖金。为确保杜绝“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一旦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第三方达成协议,便需向中国足协进行合同备案。
俱乐部若与球员的直系亲属缔结经济协议,亦需向中国足协进行相关申报。此外,球员若接受合同约定之外的、价值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或物品,同样需向足协进行申报。
中国足协对年轻球员实施了特定政策:U21球员的年薪上限设为税前30万元人民币,但若累计出场时间超过900分钟,则薪酬上限可放宽。至于外援,其薪酬上限为税前300万欧元。一旦俱乐部遭遇降级,无论国内球员还是外籍球员,只要其合同符合中超联赛标准,收入依然有效。然而,若球员选择续约或签订新合同,则必须遵守中甲联赛的相关规定。
俱乐部对于外籍球员的年度薪资总额设定了上限,该上限为1000万欧元。一旦俱乐部不幸降级,外籍球员的薪资总额在进入中甲联赛的首个赛季内,允许超出中甲联赛规定的薪酬标准。
关于之前球员与俱乐部所签订的既定合同,中国足协明确指出,双方有权签署补充协议。依据这些补充协议,相关差额部分需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予以发放。对于签署补充协议的球员,其新合同的薪酬标准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外援而言,其薪酬标准则不得低于税前200万欧元。
中国足球协会对球员奖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中超联赛和足协杯中,获胜球队的奖金上限为300万人民币,而平局奖金则定为100万人民币。至于亚冠联赛,获胜奖金最高不超过600万人民币,平局奖金最高不超过200万人民币。此外,各足球俱乐部有权设立总额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浮动奖金,具体使用方式由俱乐部自行决定。
关于入籍球员的薪资问题,中国足协明确指出,各俱乐部有权自主决定,其入籍球员的薪资应参照国内球员或外籍球员的薪资上限标准来执行。
中国足协对外公布了一项关于俱乐部名称中性化的新规定。依照此规定,国内的足球俱乐部在命名时不得包含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新的俱乐部名称需符合健康文明的标准,并展现出地域的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以及俱乐部的核心理念等特色。因此,像北京国安、山东鲁能、广州恒大等知名球队的队名也将面临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