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田协发布新版路跑赛事管理办法
5月22日,中国田径协会在官方马拉松网站上公布了《路跑赛事管理办法》的新版本,这一版本对之前的《办法》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和修订。此举旨在规范赛事的市场化竞争秩序,并对运动员的邀请、参赛以及管理等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近年来,以马拉松为代表的跑步比赛深受民众喜爱,并且赢得了众多地区的拥护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部分赛事暴露出竞赛管理混乱、商业竞争缺乏规范、特邀选手参赛秩序混乱等问题。今年四月,针对外界对北京国际长跑节——北京半程马拉松涉嫌违背体育伦理的质疑,赛事组委会迅速公布了调查及处理结论。他们剥夺了北京半程马拉松的承办及运营权,取消了赛事合作伙伴的资格,同时取消了何杰、威利、德杰内、罗伯特等四位选手的比赛成绩,并收回了他们的奖杯、奖牌及奖金,最终将这些信息上报给了中国田径协会进行备案。通过最新发布的《办法》,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田径协会在修订相关条款的过程中,针对公众之前的意见与建议,对赛事组委会的管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
此次修订的《办法》在第五章新增了“运动员邀请与管理”内容,规定在邀请运动员时必须遵守体育精神和竞赛规则,并对特邀运动员的身份和类型进行了初步界定,详细说明了特邀运动员的报名、参赛、检录以及分区起跑的相关事宜,未来还将根据执行效果进行必要的优化和调整。组委会需根据赛事特点,科学制定精英选手的参赛资格标准,并在竞赛规则中详细说明。同时,不得以国际或国内精英选手作为赞助商品牌竞品签约运动员的身份,作为限制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参加比赛的依据。
第六章新增的“商业化规范”内容指出,组委会需根据赛事的规模和档次,全面协调赛事的商业开发任务,旨在增强赛事品牌的价值和形象,同时确保不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规范。此外,还具体划定了赞助商权益的范围,强调所有商业行为均不得干扰竞赛组织的正常运作。组委会需遵循开放、公正、透明的准则,恪守契约精神和市场规范,科学设计赛事赞助的等级和架构,并清晰界定赞助商所拥有的权益及应尽的责任。
本次修订对国内顶尖运动员的界定进行了初步确立,并对他们的身份、类别、整体竞技能力以及反兴奋剂管理的要求进行了明确。顶尖运动员不得通过普通途径报名参加比赛,这不仅仅是因为反兴奋剂管理的需要,还在于他们必须参加技术会议,对自备饮料、配速员等安排进行确认。鉴于此,顶尖运动员应当通过特定途径向组委会进行报名。优秀运动员应将最近两年内的最佳成绩作为起跑线的划分标准,以此减少各类争议和起跑秩序混乱的现象。这一规定的初衷并非限制,而是旨在激励各类赛事邀请更多国内顶尖运动员参与,共同打造一场公平竞技的优质氛围。
除此之外,针对路跑赛事的等级划分、技术认证以及清单管理模式的具体规定,将另行公布。